2008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
2008-11-27 16:41:57
    今年以来,我市以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建设规划为抓手,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以培育和稳定房市为重点,积极布局今年全市房地产业工作和任务。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呈现出稳定发展态势。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季度我市房地产投资较快增长,受市场和资金的影响建设速度放缓,由于去年新开工面积增长较快,一季度竣工面积保持阶段性较快增长,销售增长也较明显,但竣工面积仍大于销售面积,房价小幅回落,住房需求有所下降。具体表现为: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较快增长。一季度我市完成房地产投资额32.08亿元,同比增长30.5%,比去年同期增加23.3个百分点,其中完成土地开发投资7.74亿元,是去年同期的4.84倍;完成住宅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32%,比去年同期增加26.1个百分点,在住宅投资中,90平方米以下完成投资7.88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6.58倍。
    (二)房屋新开工面积明显回落,竣工面积大幅增长。一季度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108.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8.8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82.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8.7%,增幅比去年同期增加583.2个百分点。
    (三)二手房交易仍很活跃,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较快。一季度我市二手房屋交易为2522件,房屋交易面积42.1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2.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83%、103%;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66.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增幅比去年同期增加36.9个百分点。
    (四)银行贷款比例明显下降,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比例有所增加。一季度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自国内贷款10.09亿元,同比下降29.6%,其中银行贷款9.98亿元,同比下降26.9%,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49.5个百分点,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0.11亿元,同比下降83.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58个百分点;企业自筹资金23.99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自有资金14.04亿元,同比增长78.9%;个人按揭贷款8.15亿元,同比下降21.2%,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68.9个百分点。
    二、值得注意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业正处于转型时期,房地产业改革市场化已转向市场与保障并举,房地产调控仍是目前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正确理解和落实现行有关调控政策,分析我市房地产目前现状,对进一步布局我市下阶段房地产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现阶段仍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呈下降趋势。一是金融政策和信贷政策抑制了自住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二是住房保障分流了一部分刚性需求;三是高房价使部分需求减少。
    (二)商品房空置增量偏大。一季度我市商品房空置面积为3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8%,其中住宅为13.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受宏观调控影响,前几年开工商品房批量竣工,由于销售滞缓,加上目前在建商品房规模又较大,随着这批商品房的竣工,将引起全市商品房空置量的进一步递增,各地须引起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市场,进一步盘活空置商品房。
    (三)局部地区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一是部分地区如温岭市、玉环县房价仍高位运行,城镇房价与家庭收入比比值偏大;二是部分县(市、区)商品房供大于求,供需矛盾相当突出。
    (四)银行贷款比例大幅下降,企业融资艰难。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小计59.3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加按揭贷款累计为18.13亿元,占总量的30.56%,比去年同期减少7.14个百分点;自筹资金比例大幅增长,占总量的40.44%,比去年同期增加8.39个百分点。虽然我市房地产企业银行贷款比例有所下降,但从整个行业来看,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上半年,我市大部分企业的还、贷比例严重失衡,好多企业贷款到期还贷后,无法重新贷回,资金压力相当严重,拖欠工程款现象比较普遍,今年全市累计发放工程款2.45亿元,同比下降11.7%。在预(销)售情况不佳、各种税费提前预征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进一步吃紧,很有可能产生资金链的断裂,波及整个房市。
    三、建议措施
(一)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缓解群众“住房难”。一是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构造多层次供给体系,加快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赁房制度为补充的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多渠道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二是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要求、目标,落实住房保障建设用地,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住房保障调查、审核、公布、建档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好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四是积极落实好市政府下达的2008住房保障建设目标责任,确保按期完成。
    (二)加强房市监管,增加住宅有效供给。一是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避免中介企业挪用资金损害房东和租户利益的事情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增加房地产供应和销售环节的信息透明度,完善房地产透明购房系统,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保证房地产市场正常运行。三是要增加住宅用地的有效供给。必须坚持有保有压的方针,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四是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促进存量土地的实质性开发,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落实土地增值税政策,打击“囤地囤房”等人为地制造“饥饿效应”的行为;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一要加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管理,引导企业建设优质楼盘,打造企业品牌;二要制定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维持房地产市场竞争秩序,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三要在审核、审批等环节上特别是房政管理上提速增效,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要积极协调银行支持信誉好、还贷能力强、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和有市场前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五要积极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在经营中的困难和想法,多渠道、多层次地为行业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