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台州市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6667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60米,东至用地边线,南至用地边线,西至学院路,北至白云山西路。
2、招标内容:本项目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竞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另一中标候选人付给方案补偿费3万元,其余达到招标人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1.5万元。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不予支付补偿费,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4、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品证明文件;
(4) 体现投标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须带原件核实)。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以投票的形式进
行评审,选定不少于五名的投标人。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六、报名截止时间与报名资料提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09年 2月16日16:00
2、报名地点:台州市建设规划大楼213室(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3、代理机构联系人:毛志文 0576-88517791、13093826530
招标人(盖章):
2008年2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