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建档案馆加强对在建项目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
2009-03-10 08:44:05
为保证工程档案及时、有效的接收进馆,做到档案资料与工程验收,我馆加强业务指导。一是召开工作座谈会。邀请开发区所有在建工程,根据项目进度和工程类别,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档案同志召开座谈会,传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二是加强宣传及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三是上门指导。根据“已开工”进度,派专人到工地现场进行指导,帮助整理。四是参与规划验收。告知工程档案验收程序和整理要求,出具书面告知书。五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进行预验收,参与验收时,提出意见,出具“意见书”。六是移交工作。
相关链接
无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邮编:318000
技术支持:杭州方欣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0 版权所有:浙ICP备05004454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7.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