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台州市路桥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的通知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9-04-03 11:37:34
 

路桥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台州市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台州市路桥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消纳场地址:台州路桥金属资源再生园区海塘围塘位置(200亩),证书编号为03001。你局要加强该消纳场管理,严禁受纳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