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工商银行南侧绿地雕塑设计方案
征 集 公 告
为改善台州中心区城市环境,提升公园绿地的文化品位,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特组织“台州市工商银行南侧绿地雕塑设计方案” 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目的
本次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以实施为目标,方案要充分反映台州城市风情,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台州市“活力、人文、生态”的城市发展理念,使其成为市民外出休闲的新亮点。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台州市中心区东商务区市府大道和中心大道交汇处西南侧公共绿地内,南接台州市工商银行,北临台州市民广场,近靠台州市葭芷泾文化长廊,场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目前,该区块周边建筑及环境配套设施已建成,绿地内建有弧形花架高约4m,场地内为石材铺装。
三、方案要求
1、设计要求:充分研究雕塑与周边环境的空间、高度、体量关系,同时考虑夜间灯光的效果,保证从不同方向对雕塑的良好视觉感知,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提倡创新设计,设计内容、形式、材质、规格、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
2、安全要求:台州市是我国台风多发地区,应考虑作品的结构合理性和安全性。
3、投资要求:要充分考虑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经济适度为原则,提供项目估算书,其中设计费、材料费、艺术监制费等主要费用要求分列,造价控制在30万元以内。
4、电子文件:A4幅面设计文本、图纸、说明(含创作说明、作品使用的材料说明、建议尺寸)、项目估算书。所有方案均不得标注设计人名称及其标识等信息。
四、项目实施
1、专家评选产生实施方案后,我单位将为设计单位提供1万元的深化设计补偿费,要求设计单位在6月20日前完成设计深化和40—60cm的模型制作。
2、如果专家组认定项目估算比较合理或设计单位愿意按专家组的审查结果进行调整,我单位将直接委托实施方案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和制作。否则,将按实施方案的深化设计和专家组审查的结果另行组织制作招标。
3、如果实施方案的设计单位不能成为项目的施工制作单位,应承担制作阶段的艺术监制,招标人按专家组认定的设计费和艺术监制费向设计单位支付。
五、踏勘现场
建议设计单位到台州市对雕塑选址地点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己承担。
六、征稿范围
持有《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高校设计专业教师、设计公司、自由设计师、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七、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2009年5月29日17时截止方案征集(以我处收到作品日期为准)。小样模型的制作期限另行通知。
八、投稿地点
作品要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到淅江省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雕塑办(台州市政府东侧,邮箱tzds2005@163.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张轩确认。所有方案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九、方案评审
我单位将组织规划、经济、雕塑、建筑、结构、园林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方案进行评审,评出2-3个推荐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公示,报相关领导审定,最后确定1个实施方案。
十、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征集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2、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雕塑的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台州市解决。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台州市政府东侧)
邮 编:318000
联系人:张轩
电 话:0576-88553816
手 机:13736590798
附件:
1、征集意向点周边环境照片
2、城市雕塑估算书


城市雕塑估算书
|
设计单位 |
|
||||
|
主创作者 |
|
||||
|
电 话 |
|
邮 箱 |
|
||
|
尺 寸 |
|
材 质 |
|
||
|
施工预算 总造价 |
|
||||
|
其中 |
施工图设计费 |
|
|||
|
材料费 |
|
||||
|
制作费 |
|
||||
|
艺术监制费 |
|
||||
|
安装费 |
|
||||
|
其他 |
|
||||
|
共 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