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区环卫作业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GPS设备安装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9-05-31 11:39:8
 

市建设规划局椒江、路桥分局,黄岩区建设局,路桥区城市管理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区环卫作业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GPS设备安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市区环卫作业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GPS设备安装方案

 

为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系统作用,加强对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的实时定位监控,合理调度环卫作业车辆,科学评价环卫机械化作业情况,有效遏制环卫作业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现象,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市区环卫作业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分批安装车辆行驶和装卸记录仪(即车载GPS)。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批次

安装车载GPS系统的车辆范围为市区现有环卫作业车辆119辆、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39辆,分四批实施:

第一批(20098月底前完成):椒江区环卫作业车辆48辆;

第二批(200910月底前完成):椒江区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85辆;

环卫作业车辆黄岩区37辆、路桥区34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黄岩区33辆、路桥区21辆,安装计划分别由黄岩建设局、路桥城管局提出,报市局备案。

二、资金筹措

1、环卫车辆车载GPS设备、安装及第一年维保费用约1700/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GPS设备、安装及第一年维保费用约1850/辆,具体通过招投标或谈判确定。所需资金按照市里补一点、区里配套一点、业主出一点的原则筹措。具体比例为:

市区环卫作业车辆,市局补助30%,区局补助30%,余40%由业主负责;

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局补助25%,区局补助25%,余50%由业主负责。

2、运行费用约10/月·辆,由业主自行负责。

3、第二年及以后的设备维保费用约180/年·辆,具体通过招标或谈判确定,由业主自行负责。

4、今后新增环卫作业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依法安装可接入数字城管平台的车载GPS设备,全部费用由业主负责。

三、工作分工

1、局数字城管办负责督促数字城管项目承建商中国电信台州分公司进一步优化完善车载GPS子系统功能、6月底前完成终端设备的采购招标(或谈判)工作。

2、项目由分别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黄岩建设局、路桥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3、有关补助经费待项目实施完毕、经调试合格后一次性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