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建设【创园专刊】
第1期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2009年7月28日
【编者按】 根据市委、市政府“多城同创”总体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将于10月下旬至12月期间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我局将“创园”作为下半年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提出“苦战100天,全力以赴做好创园迎检工作”。为营造氛围,本刊特开辟《创园专刊》,及时反映“创园”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交流,推动工作。
○陈加元副省长批示一则
○我局召开创园迎检工作动员会
○市管道公司“四规范”推动“创园”迎检工作
○“创园”小常识
陈加元副省长批示一则
6月22日,陈加元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第 1016 期“台州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上批示:台州“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富有特色,很有成效。请省建设厅阅研。
(局办公室)
我局召开“创园”迎检工作动员会
7月21日下午,我局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动员会。椒江、黄岩、路桥区建设局长、城管局长、分管局长,城建科长、房产科长、市政处、园林处、环卫处主任、污水厂、自来水厂、燃气公司负责人,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社会发展局局长,以及市局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叶祥兰副局长主持会议,程进局长作动员讲话。程进指出,目前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只剩100天左右时间,“创园”工作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我们对“创园”的标准、基本要求等进行解读,目的就是要对照标准抓好整改落实。程进要求,一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奋战100天,全力做好迎检工作。从“创园”作用来看,市委、市政府5年前作出“多城同创”决定,“创园”是重要内容,这也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更是城市的重要名片,代表一个城市的品质;从当前有利条件来看,台州2006年已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近三年以“315乔木进城工程”为载体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的4个城市中包括台州;从当前存在的问题来看,要正视矛盾和不足,查漏补缺,做好完善、整改工作。二要对标补缺,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创建整体水平。迎接检查是加强管理的过程,要按照“点线做精、面上提升”的要求,整体予以推进。要把握好五个重点,即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要明显提升,市容环卫整治要有明显成效,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要全面达标,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加快,软件台帐资料要完善。三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创园”迎检工作。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查漏补缺、工作赶前,要深入宣传、全民动员,要严格督查、确保实效。
(局办公室)
市管道公司“四规范”推动“创园”迎检工作
为认真做好我市“创园”迎检工作,市管道公司立足实际,细化目标,规范操作,积极落实创建各项具体要求。一是规范管道建设。结合“数字城管”,加强管道维护巡查,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加快在建工程的完工验收;控制新建工程数量,10月份后原则上不安排动土开工。二是规范亮化管理。注重开发区建筑物亮化的整体规划,同时考虑微观改造的可操作性;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新产品,降低照明成本;建立夜巡制度,确保基础设施的完好率,保证迎检期间亮化效果。三是规范广告整治。结合“视觉污染”整治,强化户外广告整治力度;注意安全作业,做好修护除锈工作;杜绝缺字少划现象,保证亮灯准时。四是规范咪表停车。集中精力,确保10月份前基本完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咪表停车建设与实施工作,目前已进入联合公告征询阶段。
(市管道公司)
“创园”小常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①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②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③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④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事件。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申报时间的规定。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2年开展一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5月底前。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的指标规定。①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②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③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④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⑤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市政建设的指标规定。①燃气普及率80%以上;②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③公交出行比率大城市不低于20%,中等城市不低于15%;④实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⑤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⑥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⑦道路机械清扫率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