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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活动专刊】
台州建设 第11期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编 2009年8月12日
○我局大力推进农民住房改造建设
○路桥规划管理处以“三到位”落实整改
我局大力推进农民住房改造建设
我局把解决群众关注的农民建房难问题作为整改落实阶段的重点之一,作为“改善民生惠民行动”的内容之一,按照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农民住房改造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优化规划、两规对接。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依规划搞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加快村庄规划调整优化步伐,解决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问题,达到“两规”对接。对现有的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和梳理,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文,就“两规”衔接提出具体要求。凡开始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村庄规划的调整工作立即跟进。对列入今年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在村庄名单确定后2个月内确保村庄规划调整完成;对列入下一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村庄名单已经确定的,提前调整村庄规划,保证农民建房有规划、能“落地”。
二、创新形式、示范引路。以人为本,精心设计,通过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和服务,使农房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与不同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相结合。根据农民不同的经济状况、不同的建房意愿,选择不同的建房布局和农房建筑形式,改变农民住宅建筑形式单调呆板、功能不全、缺乏多样化和地方特色等现象,通过精心设计方案,创新和美化农民住宅外部建筑形式,控制和统一色彩、层数、高度等,优化和改善内部使用功能,达到既实用又舒适美观的目的。同时,选择有一定民资和村级集体经济、村班子战斗力强、积极性高的村庄,深入现场帮助指导,建设新农居示范村。
三、加强管理、有序推进。一是推行农房勘察设计制度,实现“有图纸建房”。将勘察设计纳入农民住房改造建设许可的必要条件,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民建房提倡由村集体或农民个体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也可以选用建设规划部门提供的农房通用施工图。二是推行有资质(资格)施工制度,实现“持证者施工”。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签订施工合同,有条件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监理。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民建房,提倡和鼓励由村集体或农民委托施工企业或承包队施工,签订施工合同。三是推行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实现“内行人监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向村镇延伸,对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统一代建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重点跟踪指导管理的新农居示范村等三类工程,进行直接监督管理,保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
四、简化程序,审批下移。在核发“一书两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过程中,简化审批程序,节省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在服务上狠下功夫。积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和报批直通车,建立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制度,制定“农民建房审批流程图”,定期组织到各乡镇、街道开展现场办公,积极推行联审联批制度和乡镇干部审批代理制度。如由村集体统一委托施工企业或承包队施工的,简化审批程序,可实行整村办理。
五、宣传培训,技术下乡。从今年开始,用1-2年时间,对乡镇领导干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村镇设计人员、村级管理人员等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培训。开展送技术下乡服务,为农民免费提供农房建设通用施工图,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为土地综合整治村、新农居示范村等提供专门设计的施工图。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培训。编印下发《村镇建筑工匠手册》、《农民建房小常识》等,结合质量安全典型案例,进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路桥规划管理处以“三到位”落实整改
一是问题查找到位。根据走访、调研、分析检查中梳理、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城乡规划工作如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归类。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哪些是具备条件,在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有可能解决的。做到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二是整改措施到位。针对查找的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明确目标要求,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考虑可行性。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尤其把群众意见最大、最希望解决且当前能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重点,切实提高问题整改率。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整改落实。
三是落实责任到位。根据查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并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落实责任分解方案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注重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对整改落实方案进行必要的动态修订。
(路桥规划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