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园”小常识二
2009-10-19 09:30:59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要求。①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②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园林建设方面的规定。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苗圃建设方面的规定。①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②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③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 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①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②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③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④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⑤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⑥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条件的城市建有湿地公园;⑦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