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违规行为记分情况通报
2009-12-25 9:40:32
 

台州市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违规

行为记分情况通报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20091225对下列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违规行为作如下记分处理:

1、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程,在台州电力调度中心项目(室内装饰)资格预审过程中,没有按要求计算资格预审分值,导致资格预审总分值计算出现差错。根据台建规〔2009285号文件的附件《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从员记容和标准》第四部分第(二)类别第8点的规定,记人员2分。

2、台州市纪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余新平,在编制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时,预算成本警戒值计算出错。根据台建规〔2009285号文件的附件《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从员记容和标准》第四部分第(二)类别第8点的规定,记人员2分。

3、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周震琰,在台州市内环线(太阳城段)Ⅰ标段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没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致使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根据台建规〔2009285号文件的附件《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从员记容和标准》第四部分第(二)类别第12点的规定,记人员2分。

4、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汪泳,在台州市科技馆工程(桩基)招标文件中使用废止的评标办法,违反了《关于调整<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9]280号)的规定。根据台建规〔2009285号文件的附件《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从员记容和标准》第四部分第(三)类别第7点的规定,记人员5分。

5、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胡芝函,在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总承包)组织评标过程中,未按规定的评标程序与要求组织评标,致使评标委员会计算投标人投标总得分发生差错,导致评审结果有误。根据台建规〔2009285号文件的附件《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从员记容和标准》第四部分第(二)类别第5点的规定,记人员2分。

 

 

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