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建培[2010]1号
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
为了提高台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促进建筑行业高素质安全生产人才资源的培养,根据台建规(2009)457号文件《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核,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
二、主要对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为准)必须统一集中到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参加培训考试。
地点: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以省发监理工程师持证为准)必须集中到所在县(市、区)参加培训、考试。
三、培训内容
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案例。
四、时间安排
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每月组织一次,2010年1月开始每个月的最后一周的工作时间为报名时间,次月第一个双休日为培训考试时间。视培训进展情况可适当增加批次,到
要求在
因该项培训考核工作量大面广、时间较紧,为圆满完成这一目标,要求以上人员以所持证书号的尾数号分期分批参加培训考核。2月份参加培训考核对象的持证尾号为1和2;3月份参加培训考核对象的持证尾号为3和4;4月份参加培训考核对象的持证尾号为5和6;5月份参加培训考核对象的持证尾号为7和8;6月份参加培训考核对象的持证尾号为9和0。请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到当地企业和个人。
五、培训安排
1、培训师资由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的师资库中选派,并尽量发挥当地师资的作用(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推荐2-3名师资进师资库作为当地培训的师资)。
2、培训教材由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编写,在1月底完成。各县(市、区)培训单位可根据当地培训人数向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征订并领取教材。
3、试卷从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结束后于当月下旬前在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门户网站和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网上公布成绩,以便不合格人员及时参加次月的补考。
4、培训及教材、证书工本费收取300元/人。
六、证书发放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后,建立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台帐。考核通过后由各培训单位在由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上加盖培训专用章发放给考试合格人员。
七、请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及时汇总当地参加培训的总人数,并务必于
联系人:谢健玮 电话:88517670
联系人:李骞 电话:88510665
附1:建筑业强制培训人员汇总表
附2: 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
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1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