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浙江天台永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浙江天台永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局网站(www.tzsjs.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0年3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政务办理中心。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附件: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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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申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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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永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申请核准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