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注册、登记转换)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张东胜 发布时间:2010-06-24 10:27:02

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
事项名称
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登记转换
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市局核定→窗口发证(审批件)或退件
申报材料
(1)《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变更转换申请表》(其电子表格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http://www.cin.gov.cn/在线填写后打印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人员签名);(2)新聘单位的聘用合同或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至变更注册登记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3)申请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就职于新单位的证明材料(含退休人员);(4)申请人变更前领取的《注册证》或《登记证》;
(上述申报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如当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有新要求的,则按当年度要求申报材料)。
承诺时间
3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市局不收费
申报地址
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局一楼行政审批处窗口。
联系电话
0576—88517535
表格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http://www.zjj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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