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更改、补办)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张东胜 发布时间:2010-06-24 10:27:19

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
事项名称
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更改、补办
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市局核定→窗口发证(审批件)或退件
申报材料
凡在注册登记有效期内,因遗失或破损需申请补发或更换者,由本人所在单位向省级注册机构申请,经审核情况属实,应及时报请国家注册机构予以补办。新补发的证书仍沿用原有的证书编号。
《注册城市规划师更改、补办申请表》(其电子表格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http://www.cin.gov.cn/在线填写后打印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人员签名)
承诺时间
3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市局不收费
申报地址
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局一楼行政审批处窗口。
联系电话
0576—88517535
表格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http://www.zjj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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