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张东胜 发布时间:2010-06-24 10:11:16

建设工程规划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单位项目验收)
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市局核定→窗口发证或退件
申报材料
(1)填写《台州市建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申请表》一式2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经测绘管理机构验收合格的1:500竣工测绘成果;(4)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供地下车位测绘成果报告);(5)绿化(含绿线、蓝线内的城市公共绿地)竣工图(含电子文件);(6)建筑亮化整体效果图、施工图等资料(规划条件明确项目);(7)1%公共文化计划的工程审定方案或者模型等资料(规划条件明确项目);(8)具缴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物业保修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9)排水排污竣工图和建设项目排水接管单;(10)工程款支付情况表(指房地产项目);(11)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
收费说明
不收费
申报地址
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局一楼行政审批处窗口。
联系电话
0576—88517535
表格下载
网上下载(台州建设网http://www.tzsjs.gov.cn/)
点击下载:17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