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续期登记)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张东胜 发布时间:2010-06-24 10:26:00

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
事项名称
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续期登记
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市局核定→窗口发证(审批件)或退件
申报材料
(1)《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登记申请表》(其电子表格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http://www.cin.gov.cn/在线填写后打印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人员签名);(2)《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复印件2份、《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5)设区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当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有新要求的,则按当年度要求申报材料,上述申报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承诺时间
3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市局不收费
申报地址
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局一楼行政审批处窗口。
联系电话
0576—88517535
表格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http://www.zjjs.com.cn
点击下载:29-4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查(续期登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