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改建、装修设计方案审批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张东胜 发布时间:2010-06-24 10:14:11

台州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改建、装修方案审查
事项名称
台州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改建、装修方案审查
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市局核定→窗口发证(文件)或退件
申报材料
(1)填写《台州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改建、装修方案审批申请表》一式2份;(2)设计方案文本(纸质和电子文件)3份;
(3)有关部门意见;(4)其他相关资料(会议纪要等)。
承诺时间
12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
收费说明
不收费
申报地址
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局一楼行政审批处窗口。
联系电话
0576—88517535
表格下载
网上下载(台州建设网http://www.tzsjs.gov.cn/)
点击下载:2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改建、装修设计方案审批(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