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分景元南苑A、B、C地块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告
一、公示注意事项

  1.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6日
  2. 公示期限:2010年8月26日 - 2010年9月1日
  3. 公示类型: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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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文本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在综合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的情况下,2007728日, 划定市府大道南侧、机场路东侧ABC地块规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台建规纪要[2007]20号)。

现予公告。

附件: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图。

 
来信请寄: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政务受理中心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邮  编:318000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三、相关图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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