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规划管理处召开《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部门:黄岩规划处 发布时间:2010-08-10 11:40:16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在实际操作中正确运用该部新法,日前,黄岩规划管理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研讨,提前准备,转变思路与新法接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手段。《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在《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作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规划的效力,完善了城乡规划许可制度,严格了城乡规划许可后的监督,同时明确有关城乡规划修改的依据和程序,并对因重大建设工程修改总体规划的办理要求、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通过本次学习研讨会,全体工作人员对新法进一步加深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