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查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赵澄灏 发布时间:2011-11-23 11:26:40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新增、证书变更、证书延期、证书注销、遗失补办)

设定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浙建建200536号)

申报资料

一、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新增,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交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与原件复印件);
(五)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六)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2-6项作附件资料装订成册,234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并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考核单位与考试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变更所需申请表等全部资料。
二、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应提交下列材料:

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一式) ,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2、证书原件按企业统一上交。

、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变更,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聘用单位变更: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 ,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
 3、申请人申请变更,不必经原单位同意,但应提供能证明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即:与原单位到期的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劳动仲裁部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决定书法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书。不能够提供上述四种材料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单位变更手续;
 4、调入企业与该三类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调入企业给该三类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统筹凭据;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7、变更申请时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跨单位取证的情况,一律注销申请人所有证书信息。
(二)企业名称变更: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 ,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2、更名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变更登记;
 4、更名后新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时可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理。
(三)证书个人信息变更: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 ,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他人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能代办;
 3、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相关情况身份证号可提供公安部门证明
 4、提交县(、区)主管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的意见;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

四、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一式) ,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
 3、证书原件(注销后收回)。

五、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遗失补,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 ,并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2、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随带复印件)办理;
 3、省级以上报刊或浙江建设信息港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4、一寸免冠相片1张。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市局审查→窗口发证并抄送相关单位(或由相关单位协助转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人应由所在企业统一向企业工商注册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新增每季度一次集中受理上报。申请人所在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资质的,应向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申请。延期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按原申报程序申请

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网上申报、纸质办理

承诺时限

同意受理后考核新增、证书延期10个工作日,其它即时办理(审查过程中依法需要公示、启动特别程序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收费标准

责任处室

(单位)

局行政审批处

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吴正和88517535

点击下载: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