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的审批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赵澄灏 发布时间:2011-11-23 14:35:27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地图的审批

设定依据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50

申报资料

1、地图审核应提供:

1)地图审核申请书;

2)送审单位编制地图的测绘资质证书;

3)广告经营许可证明;

4)地理底图使用证明;

5)地图样图(样品)(一式2份);

6)电子地图同时报送地图数据(光盘)。

2、地图产品审核应提供:

1)《地图受理审核表》;

2)地图产品样品(一式2份);

3)地图图形图件(一式2份);

4)地图图形、图件设计方证明。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测管办审核——分管领导审签——转报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退回

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纸质办理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处室(单位)

台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张富强(057688517803

点击下载:地图的审批(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