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 |
地图的审批 |
|
设定依据 |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50条 |
|
申报资料 |
1、地图审核应提供: (1)地图审核申请书; (2)送审单位编制地图的测绘资质证书; (3)广告经营许可证明; (4)地理底图使用证明; (5)地图样图(样品)(一式2份); (6)电子地图同时报送地图数据(光盘)。 2、地图产品审核应提供: (1)《地图受理审核表》; (2)地图产品样品(一式2份); (3)地图图形图件(一式2份); (4)地图图形、图件设计方证明。 |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测管办审核——分管领导审签——转报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退回 |
|
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
纸质办理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责任处室(单位) |
台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
|
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
张富强(0576—88517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