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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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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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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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详见《关于发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通知》(建城发[2007]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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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经办人员整理→专家联审→公示补证→处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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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
纸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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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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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市局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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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单位) |
城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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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
黄建新 88517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