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赵澄灏 发布时间:2011-11-23 10:39:08

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设定依据

1.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详见《关于发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通知》(建城发[2007]169号)。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经办人员整理→专家联审→公示补证→处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

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纸质办理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市局不收费

责任处室(单位)

城建处

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黄建新

88517650

点击下载: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