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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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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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8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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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1、《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表》一式伍份 2、项目立项文件、用地红线图 3、古树名木迁移方案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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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市局审定→窗口发证(发文)或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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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
纸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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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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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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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单位) |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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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
吴敏俊 0576-885536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