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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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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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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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1、城市道路占用审批表一份; 2、涉及到广告设置占用城市道路的,需附临时摆设摊点、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堆放物料)申请表一份; 3、施工图纸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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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市局审定→窗口发证(发文)或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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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
网上下载(台州建设网http://www.tzsjs.gov.cn/)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10号窗口(新台州大厦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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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简易件:即办 复杂件: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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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依据是《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7]326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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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单位) |
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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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
王卫洁(联系电话:0576-888006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