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赵澄灏 发布时间:2011-11-23 10:49:22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申报资料

1、城市道路占用审批表一份;

2、涉及到广告设置占用城市道路的,需附临时摆设摊点、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堆放物料)申请表一份;

3、施工图纸一份。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市局审定→窗口发证(发文)或退件

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网上下载(台州建设网http://www.tzsjs.gov.cn/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10号窗口(新台州大厦四楼)。

承诺时限

简易件:即办  复杂件: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依据是《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7]326号文件)

责任处室(单位)

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王卫洁(联系电话:0576-88800688)

点击下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