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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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地役权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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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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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地役权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书; (5)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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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受理→初审→复审→审批(记载登记簿)→缮证→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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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
纸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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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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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件为80元,非住宅每件为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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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单位) |
台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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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
符群芳 88311951 |
